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促进我所知识创新工程和“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科院党组和广东省委宣传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运用,着眼于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实践与发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三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我所以知识创新工程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推进中心工作向前发展。
第四条 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勤于思考,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完成我所创新发展的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括: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所长助理、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第六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
三、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指导意见;
四、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经济、法律、管理知识等;
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
七、我所改革创新发展的战略方针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
第七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半天。会前,一般提前5—7天发出通知,把学习的主题、内容、阅读的书目、讨论题目等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让中心组成员做好准备。
第八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方式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围绕现实中的重大问题和我所的中心工作,学理论、摆所情、议大事、求共识、促发展。
第九条 中心组成员接到学习会通知后,应安排时间自学,对重大理论问题结合现实情况进行深入思考,写出发言提纲。
第十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经中心组负责同志审定后组织实施。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的学习计划,对全年的学习做出安排。每次学习要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我所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实际,确定学习的主题。
第十一条 学习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同志应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深入开展讨论;要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努力营造既有组织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促进领导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第十二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要设专用记录本,记录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的出勤情况和发言记录。中心组成员也要自备专用学习笔记本,记录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时间、内容和发言提纲等。
第十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可自选题目撰写1—2篇学习论文或心得体会,写得好的还可推荐到上级有关媒体发表。
第十四条 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每年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公布一次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的出勤情况;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情况应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 中心组成员要重视理论学习,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按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好时间参加学习。
第十六条 中心组成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在研读主要文件著作、弄懂弄通理论观点、领会党的方针政策上下功夫,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南海海洋所 纪监审办公室)
[2006-05-16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