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为了做好我所2021年第二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使用2021年部门预算(二上)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和120万以上工程项目)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且属于2021年部门预算(一上)政府采购预算漏报的,应当纳入本次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的编报范围。但不包括已报2021年第一批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项目。
二、编报要求
1、报表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
2、为认真做好2021年第二批政府采购预算表的编制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现需要各位课题负责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结合2021年经费额度,依据任务合同书、预算书及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本课题组或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合理测算后填写附表。请在2020年12月31日上午12时前发给资产财务处(邮件地址:shx@scsio.ac.cn)。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
资产财务处
2020年12月30日